2008年2月1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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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法今鉴
唐朝的死刑复奏制度
刘文基

  死刑复奏制度最早出现在隋朝。《隋书·刑法志》载:“开皇十五制:死罪者,三奏而后决。”就是说通过三次奏请才能决定是否最终处以死刑。到了唐朝,死刑复核制度得到延续,唐太宗为避免错杀,又将行刑前的“三复奏”更改为“五复奏”。即决前一天两复奏,决日当天三复奏。唐太宗死刑复奏有点类似于今天的死刑复核,说唐太宗是死刑复核制度的老祖宗当不为过。
  唐太宗对这个制度的完善缘于一次错杀。
  贞观5年,公元631年,李好德因为造谣惑众受到查处,拟定处死。但大理寺丞张蕴古认为不妥,大胆地向太宗皇帝进谏,说李好德平日里疯疯癫癫,神志不清,按照国家法律规定,应该区别对待,不应处死。唐太宗从谏如流,经过查证,张蕴古的进谏,既有事实依据,又有法律依据,就欣然采纳,决定不判处李好德死刑。
  但还未来得及对李好德宣判,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,张蕴古竟然在这时候跑到监狱去和李好德下棋。孰不知墙外有耳,乐极生悲,有人向太宗皇帝奏了一本,说张蕴古泄漏审判秘密,跑到监狱里和李好德下棋。更为严重的是,他之所以进谏保全李好德,是因为他们是老乡,他和李好德的哥哥、相州刺史李厚德是老朋友。
  太宗皇帝一听拍案而起,立即派人跟踪调查。查证了张蕴古确在监狱与李好德下棋,他与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确有私交。太宗皇帝不禁勃然大怒,一气之下,下令将张蕴古斩首处死。
  但是,在处死张蕴古之后,太宗皇帝静下心来,想到张蕴古虽然知法犯法,但是罪不该死,并且因此懊悔不已。
  通过错杀张蕴古一案,太宗皇帝决定实行死刑三复奏制度。一段时间后,他又分析检讨,认为连续的三复奏会流于形式,又改为三日五复奏,既增加了上奏的次数,又延长了间隔的时间,确保了死刑质量。
  推行死刑复奏制度,杜绝了张蕴古案的再次发生,这既是唐太宗的英明之处,也是对张蕴古的最好纪念。
  唐太宗不仅仅是死刑复核制度的老祖宗,而且也是人性化执法的先驱。太宗皇帝竟然让死刑犯们自由回家告别,成为千古奇谈。那是贞观6年,400多名死刑犯即将被处死,其中有不少人因为牵挂家人,心有不甘。以民为本,注重亲情的太宗皇帝,竟然出人意料、破天荒地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,放任这些死刑犯回家告别,通知一月后再集中处死。对此许多人心存疑虑:好死不如赖活着,谁也不愿意被杀头,一月时间这些杀人放火的死刑犯岂不跑个精光?但一月后,这些死刑犯竟然一个不少地回来受刑了。